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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永前律师咨询热线:13415986226、13377787158
办公电话:0769-23039552
传真:0769-22029108
QQ:763096604
Email:zengyongqian@126.com
网址:
www.dg148.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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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东莞市南城区莞太路63号鸿福广场A座鸿福商务写字楼22楼 广东宏尚律师事务所
乘车路线
公交路线:
1、乘公交车C1、L1、L4、2、39、X1到“鸿福路口”站下, 步行至鸿福广场新城市酒店A座22楼; 2、乘公交车8、14、24、31、47、59到“电信局”站下,步行至鸿福广场新城市酒店A座22楼; 3、乘公交车3、14、47、X13到“上边甲”站下,步行至鸿福广场新城市酒店A座22楼;
自驾车:1、进入东莞市南城区“东莞大道”后,在“会展中心”十字路口处转入“鸿福路口”在“鸿福广场新城市酒店”停车场下; 2、进入东莞市莞城区、南城区“莞太路”后,在“鸿福路口”十字路口处转入“鸿福广场新城市酒店”停车场下; 3、进入东莞市东城区“旗峰路”后,转入“体育路”、“鸿福路”,在“鸿福路口”十字路口处转入“鸿福广场新城市酒店”停车场下; 4、进入东莞市东城区“东城西路”后,转入“体育路”、“鸿福路”,在“鸿福路口”十字路口处转入“鸿福广场新城市酒店”停车场下。
标志建筑:
腾龙商务中心、鸿福楼、南城海雅百货、家乐福、沃尔玛、时尚电器、玉兰大剧院、银城酒店、南城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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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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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站聘请珠三角各界知名人士成立专家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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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多家知名单位祝贺本网站列百度排名领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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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设立东莞市第一、第二、第三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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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减刑的田某向东莞市中级法院赠送锦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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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减刑的田某向曾永前律师赠送铜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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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多家知名企业社团热烈祝贺本网站参与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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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部关于加强提前退休工种审批工作的通知
[2009-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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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部关于贯彻《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
[2009-05-14]
◆
劳动部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中若干问题的解释
[2009-05-14]
◆
劳动部关于对新开办用人单位实行劳动规章制度备案制度的通知
[2009-05-14]
◆
劳动部关于残废军人转入企业工作后其原领的残废金应否继续发给的
[2009-05-14]
◆
劳动部关于不得对企业离退休人员采取一次性结算离退休金的通知
[2009-05-14]
◆
劳动部关于被精减后又重新参加工作的学徒学习期限问题的复函
[2009-05-14]
◆
劳动部关于《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问题解答
[2009-05-14]
◆
劳动部关于 企业职工奖惩条例 有关条款解释的复函
[2009-05-14]
◆
劳动部工资局关于职工因工伤亡或非因工伤亡如何划分的问题
[2009-05-14]
◆
劳动部工资局关于职工探亲问题的复函
[2009-05-14]
◆
劳动部工资局关于职工的配偶、父母被劳动教养、劳动改造的职工能
[2009-05-14]
◆
劳动部工资局关于职工的父母和配偶死亡探望子女问题的复函
[2009-05-14]
◆
劳动部工资局关于职工被判处徒刑以后又撤销原判或改变了处分,其
[2009-05-14]
◆
劳动部工资局关于因工负伤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退职后旧伤复发
[2009-05-14]
◆
劳动部工资局关于已退职的因工负伤职工旧伤复发治疗费问题的复函
[2009-05-14]
◆
劳动部工资局关于开除留用察看处分期间的工资、工龄计算等问题的
[2009-05-14]
◆
劳动部工资局关于患矽肺病脱产休养的职工是否享受保健食品待遇问
[2009-05-14]
◆
劳动部工资局复女职工非婚生育时是否享受劳保待遇问题
[2009-05-14]
◆
劳动部工资局复关于职工死亡后发现患矽肺病可否按因工死亡处理的
[2009-05-14]
◆
劳动部工资局复关于矽肺病人生活待遇的几个问题
[2009-05-14]
◆
劳动部工资局复关于非因精减不当而退职的人员重新参加工作的工龄
[2009-05-14]
◆
劳动部工资局 内务部办公厅关于自动离职的患矽肺病职工待遇问题
[2009-05-14]
◆
劳动部复贵州省劳动局关于学徒因工死亡后是否发给抚恤费问题
[2009-05-14]
◆
劳动部复关于退伍军人参加工作后的工龄和试用期问题
[2009-05-14]
◆
劳动部复关于患煤矽肺病职工的生活待遇问题
[2009-05-14]
◆
劳动部复对于已经享受过一次性退休待遇后又参加工作的人员可否再
[2009-05-14]
◆
劳动部对北京市劳动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行政雇用外籍员工有关问
[2009-05-14]
◆
劳动部对《关于破产企业能否成为被诉人的请示》的复函
[2009-05-14]
◆
劳动部保险福利司关于计划内长期临时工退休、退职问题的复函
[2009-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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