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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法院首次支持民间借贷按照利滚利收账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1年08月23 【字体: 】 

重庆法院首次支持民间借贷按照利滚利收账

 

  市高院出台相关《指导意见》规定,双方约定利率不能超出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4

 

  据统计,民间借贷纠纷在我市商事纠纷案件中占了三分之一。

 

  为了正确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统一裁判尺度,平等保护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近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出台了《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该《指导意见》广泛征求并吸纳了全市部分中、基层人民法院、市人大法工委、市政府法制办、市金融办、人行重庆分行、市银监局、市工商联、市律协等单位和个人的意见,并经市高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后修改形成。

 

  昨日,市高院民二庭法官解读了《指导意见》。

 

  老公签字借款

 

  老婆也可能当被告

 

  《指导意见》:夫妻一方签订的借款合同,出借人以夫妻双方为被告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解读:虽然借款合同的当事人为出借人、借款人,但是借款人为自然人时往往与共同债务的认定有关。如果允许一审时对夫妻提起诉讼,则可能更能方便当事人并能节约司法资源。

 

  不过,当被告与承担责任并不能简单地划等号,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原告申请借条笔迹认定

 

  被告应提供笔迹样本

 

  《指导意见》:原告仅依据借条提起诉讼,被告辩称借条上的签名或盖章虚假,在原、被告均不申请鉴定的情况下,由原告承担申请鉴定的责任。原告申请鉴定的,被告应当提供笔迹或公章比对的样本;拒不提供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认定借条上的签名或盖章是真实的。

 

  解读:依据有关规定,在合同纠纷案件中,主张合同关系成立并生效的一方当事人,对合同的订立和生效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当借条上的签名或盖章是否是借款人所为不能确定时,应当由出借人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但同时,将提供笔迹和公章比对样本的责任分配给被告,因为被告的笔迹和公章在被告处,原告无法或难以获得。

 

  打了借条

 

  并不一定代表借了钱

 

  《指导意见》:出借人仅依据借据提起诉讼,如果借款人对借据的效力、金额等提出抗辩并有证据证明存在买卖、承揽、居间(近似于中介,记者注)等基础法律关系的,应当对基础法律关系进行审理;如果借款人对借据没有异议的,可以不审查基础法律关系。

 

  解读:有借条,并一定就是真正借了钱。借条上写的内容,也许不是借款人的真实意思表达,如被胁迫,这种情况下借条无效;也有可能是欠下的赌债,法院不予支持;还有可能是变相的犯罪,如行贿等。

 

  案例:庞某于2008225200849分别向乔某出具借条,借款15万元和137万元,其中137万元的系总借条。乔某将庞某告到法院追债。证人林某在庭审中出庭作证:“137万元是庞某给乔某打的借条,乔某没有借钱给他,我当时也在场。”

 

  经审查,法院认为,庞某向乔某出具的借条,实为工程好处费的约定。

 

  据了解,庞某承建该公司工程仅一个月,即被取消承包权,故其不可能按约定给付好处费,双方为此产生纠纷。

 

  民间借贷

 

  如何按利滚利收账

 

  《指导意见》:出借人根据约定,将利息计入本金请求借款人支付复利(俗称利滚利,记者注)的,只要约定利率不超出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这个规定在我市属首次,以前复利是金融机构的专属权利。

 

  应用题:小莉向小美借款1万元,在人民银行公布同期年贷款利率5%的情况下,采取利滚利的形式两年内还清债务。请问,两年到期,小莉该还多少钱?

 

  计算:

 

  第一步:第一年的利息:1×5%0.05(万元)

 

  第二步:第二年将利息计入本金,小莉连本带息该还的钱:(1+0.05)×(1+5%)1.1025(万元)

 

  注意:双方利率无论怎样约定,不能超过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4(两年期)即:[1×(1+5%×4×2)1.4(万元)]

 

  逾期利息加上违约金

 

  超过同期贷款利率4倍无效

 

  《指导意见》:出借人根据约定同时主张逾期利息和违约金,只要逾期利息、违约金之和不超过按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4倍计算出的利息,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应用题:在人民银行公布同期年贷款利率5%的情况下,小美以10%的年利息借给小莉1万元,同时要求小莉在两年内必须还清,否则将收取愈期利息并加收5000元违约金。两年过去了,小莉根本就无偿还能力,小美将她告到法院。请问:小美的主张能得到法院的支持吗?

 

  计算:

 

  第一步:愈期利息

 

  按照相关规定,在借款合同对利率有约定(10%)情况下,愈期利息可在原有基础上上浮30%,即10%×(1+30%)=13%

 

  第二步:两年期的愈期利息与违约金(5000)之和:

 

  1×13%×2+0.5=0.76(万元)

 

  第三步:根据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4倍计算出的两年期利息:

 

  1×5%×4×20.4(万元)

 

  第四步:第二步结果大于第三步结果,小美的主张法院不会支持。因此,小美最多能收回的钱是:1+0.41.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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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永前律师,国家司法部注册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广东省、东莞市律师协会会员。具备复合型知识能力和扎实的律师实务专长,事不避难、勇于担当,擅长办理法律顾问、经济民商、知识产权、刑事辩护等复杂疑难法律事务。成功办理的千余件典型案件广受瞩目,赢得各方赞许,深受社会好评和当事人信任。民商经济案件的胜诉率97%以上,共挽回经济损失9.5亿元。为百余位刑事案件当事人解决无罪释放、免予处罚、撤销案件、取保候审、缓刑减刑、监外执行等。开展法制讲座三百多场次,创建东莞律师服务网、东莞法律咨询网,担任法律百事通、无线城市法务通战略合作伙伴,在报刊杂志发表法律文章二百多篇,担任四十多家单位常年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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