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子女到几岁才能算能够"独立生活"? 留言人:朱小姐
曾永前律师,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子女到几岁才能算能够"独立生活"?请回复,谢谢!
曾永前律师回复:
根据《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意见》第11条的规定:“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即使子女己经成年,但尚未独立生活,父母仍然应当帮一把。根据《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意见》第12条的规定:”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者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详细情况情况可来电咨询 :13415986226、0769-26901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