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年法律顾问——企业发展的“稳向器”
作者:曾永前律师 广东凡立律师事务所
商场如战场,稍不留神就会尝到利益受损的苦果。运用法律手段,巩固企业各条战线,使企业远离经营风险,提高市场竞争力,正是常年法律顾问能为企业带来的优势。然而实际生活中很多企业都是没有聘请常年法律顾问的意识,只是在企业遇到官司时才想到找律师,导致律师的作用仅限于事后补救式的帮企业打官司,而企业也因此丧失了很多应有的商机或错失了用最佳方式解决问题的机会。
事实上, 因为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在市场竞争与企业经营的过程中企业会遇到很多法律问题,由于自身的处理不当,或效果不好,或作了错误的选择,以致产生了不可挽回的损失与潜在的问题,因此,法律顾问的作用在于在问题还没产生之前就帮助企业给予解决。
对一个企业而言,律师就是企业谋取合法利益的专业管家。律师同工程师、教师、会计师等专业人员一样,在社会上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已经成为整个社会生活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律师的职责是:接受聘请或委托,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帮助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当事人处理有关法律事务或参加诉讼,以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国家、集体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
对于一个企业来说,最大的目的是合法地谋取最大利润,而利润的首要构成就是交易、诉讼风险的避免与合理的避税。与其说企业运作中,法律是抽象的,倒不如说是最具体的先锋。因为任何一个交易行为本身就是一个最实际的法律问题,而这个法律问题就很实际地让企业把一半风险悬在其不能控制的位置。最好的解决方法就是在还没产生风险之前,让专业律师把这个风险进行合理转化,使得企业最终避免了或最大程度上减少了这个风险。从经济学上说,这个风险的避免所产生的最直接后果就是企业的合理合法利润。而对于企业支付的律师费来说与这部分利润对比,九牛一毛。企业用较小的律师费换取一个永久的心安和可持续的发展。
一个企业的任何一部分利润都是诸多成本背后的收益,生产成本之所以可靠,是因为其老实存在,风险度很低;机会成本的危险与随机性,是因为其随时都有可能引发一场战争。为什么不把可以熄灭战争的主力――“律师“放到现代企业运作中主力平台呢。让律师为企业效力,让律师为企业谋平安。这样作的主要好处是:有利于企业随时得到法律服务(包括合同管理,公章使用,劳动关系,各类协议的草签与认证);有利于律师更全面地了解企业的情况,使其提供的法律服务更具针对性和准确性;经过长期合作,使双方更加适应对方的工作方式和工作特点,便于在工作中更好地相互配合;长期、稳定、密切的服务关系能够激发律师更强的责任心,为企业提供更优质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