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律师简介
法律顾问
公司企业
劳动工伤
刑事辩护
房产物权
合同债权
家庭婚姻
法律咨询
金融证券
知识产权
法律文书
诉讼指南
律师文集
法治新闻
网站公告
交通侵权
站内关键字搜索:
标 题
内 容
作 者
录入者
关键字
所有栏目
法律咨询
网站公告
法治新闻
律师文集
诉讼指南
└ └ 刑事诉讼指南
└ └ 民事诉讼指南
└ └ 行政诉讼指南
└ └ 费用缴纳
法律文书
└ └ 刑事诉讼文书
└ └ 民事诉讼文书
└ └ 行政诉讼文书
└ └ 曾永前律师法律文书实例
知识产权
└ └ 专业领域
└ └ 法律法规
└ └ 成功案例
金融保险
└ └ 专业领域
└ └ 法律法规
└ └ 成功案例
交通侵权
└ └ 专业领域
└ └ 法律法规
└ └ 成功案例
家庭婚姻
└ └ 专业领域
└ └ 法律法规
└ └ 成功案例
合同债权
└ └ 专业领域
└ └ 法律法规
└ └ 成功案例
房产物权
└ └ 专业领域
└ └ 法律法规
└ └ 成功案例
刑事辩护
└ └ 专业领域
└ └ 法律法规
└ └ 成功案例
劳动工伤
└ └ 专业领域
└ └ 法律法规
└ └ 成功案例
公司企业
└ └ 专业领域
└ └ 法律法规
└ └ 成功案例
法律顾问
└ └ 专业领域
└ └ 法律顾问有关知识
└ └ 成功案例
律师简介
律师团首席律师
执业宗旨
联系我们
曾永前律师咨询热线:13415986226、13377787158
办公电话:0769-23039552
传真:0769-22029108
QQ:763096604
Email:zengyongqian@126.com
网址:
www.dg148.net
,
www.zengyongqianlawyer.cn
地址:东莞市南城区莞太路63号鸿福广场A座鸿福商务写字楼22楼 广东宏尚律师事务所
乘车路线
公交路线:
1、乘公交车C1、L1、L4、2、39、X1到“鸿福路口”站下, 步行至鸿福广场新城市酒店A座22楼; 2、乘公交车8、14、24、31、47、59到“电信局”站下,步行至鸿福广场新城市酒店A座22楼; 3、乘公交车3、14、47、X13到“上边甲”站下,步行至鸿福广场新城市酒店A座22楼;
自驾车:1、进入东莞市南城区“东莞大道”后,在“会展中心”十字路口处转入“鸿福路口”在“鸿福广场新城市酒店”停车场下; 2、进入东莞市莞城区、南城区“莞太路”后,在“鸿福路口”十字路口处转入“鸿福广场新城市酒店”停车场下; 3、进入东莞市东城区“旗峰路”后,转入“体育路”、“鸿福路”,在“鸿福路口”十字路口处转入“鸿福广场新城市酒店”停车场下; 4、进入东莞市东城区“东城西路”后,转入“体育路”、“鸿福路”,在“鸿福路口”十字路口处转入“鸿福广场新城市酒店”停车场下。
标志建筑:
腾龙商务中心、鸿福楼、南城海雅百货、家乐福、沃尔玛、时尚电器、玉兰大剧院、银城酒店、南城医院。
专业领域
法律顾问
刑事辩护
民商合同
公司房产
金融证券
知识产权
侵权赔偿
劳动工伤
网站公告
◆
本网站聘请珠三角各界知名人士成立专家委员
◆
三十多家知名单位祝贺本网站列百度排名领先
◆
三十多家知名单位祝贺本网站列百度排名领先
◆
关于设立东莞市第一、第二、第三法院公告
◆
获得减刑的田某向东莞市中级法院赠送锦旗
◆
获得减刑的田某向曾永前律师赠送铜匾
◆
50多家知名企业社团热烈祝贺本网站参与百度
◆
东莞市、中山市、广州市、深圳市看守所地址
◆
广东省各级人民法院地址电话
◆
请来所向曾永前律师咨询的人士提前预约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房产物权
>
法律法规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私合营中典权入股的房屋应如何处理的函
[2009-05-14]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民对宅基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的批复
[2009-05-14]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房买卖的成立一般应 以产权转移登记为准的复
[2009-05-14]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高三妹等与陈德晶房屋确权纠纷的函
[2009-05-14]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父母的房屋遗产由兄弟姐妹中一人领取了房屋产权
[2009-05-14]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符振清诉颜香芬房屋纠纷申诉案的复函
[2009-05-14]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将共有房屋赠与他人属于夫
[2009-05-14]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费宝珍诉周福祥房屋析产案的批复
[2009-05-14]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非所有权人将他人房屋投资入股应如何处理问题的
[2009-05-14]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房屋租赁纠纷如何确定管辖问题的批复
[2009-05-14]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房屋买卖双方约定的生效条件不具备可不认定买卖
[2009-05-14]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房屋借用纠纷的批复
[2009-05-14]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房屋典当回赎问题的批复
[2009-05-14]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房屋抵押问题的批复
[2009-05-14]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房屋抵押不能改为房屋典当处理的批复
[2009-05-14]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房地产案件受理问题的通知
[2009-05-14]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方益顺、方深耕与祁门县凫峰乡恒丰村中心生产队
[2009-05-14]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范怀与郭明华房屋买卖是否有效问题的复函
[2009-05-14]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张友良与赵天常房屋典当一案给全国人大常委会
[2009-05-14]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土改时祖遗房产填写土地房产证后的产权确认问
[2009-05-14]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企业住房基金执行问题的复函
[2009-05-14]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房屋典当回赎案的批复
[2009-05-14]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杜月丑房屋申诉案处理问题的函
[2009-05-14]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典当房屋在“文革”期间未能按期回赎,应作时效
[2009-05-14]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典当房屋回赎中几个有关问题的批复
[2009-05-14]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典当房屋被视为绝卖以后确认产权程序问题的批复
[2009-05-14]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地主在土改时隐瞒未报的房屋应如何处理问题的函
[2009-05-14]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地主家庭出身的能否回赎土改前
[2009-05-14]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戴文林、戴文治诉高学孔房屋典当纠纷案如何处理
[2009-05-14]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大连中药厂与周淑清房屋产权纠纷一案的复函
[2009-05-14]
共 176 篇 页次:
5
/6页 30 篇/页
首页
上一页
下一页
尾页
转到:
第1页
第2页
第3页
第4页
第5页
第6页
友情链接
点击申请
点击申请
点击申请
点击申请
点击申请
点击申请
东莞律师服务网、曾永前律师团网 版权所有 粤ICP备10003594号 网址:zengyongqianlawyer.cn 联系人:曾律师
技术支持:
天鸿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