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律师简介     法律顾问      公司企业      劳动工伤      刑事辩护      房产物权      合同债权      家庭婚姻      
法律咨询     金融证券     知识产权      法律文书      诉讼指南      律师文集      法治新闻      网站公告      交通侵权
  站内关键字搜索:
 律师团首席律师
 执业宗旨
 联系我们
曾永前律师咨询热线:13415986226、13377787158
办公电话:0769-23039552 
传真:0769-22029108 
QQ:763096604
Email:zengyongqian@126.com
网址:www.dg148.net ,   www.dg148.net
地址:东莞市南城区莞太路63号鸿福广场A座鸿福商务写字楼22楼    广东宏尚律师事务所
 
 乘车路线
公交路线:
1、乘公交车C1、L1、L4、2、39、X1到“鸿福路口”站下, 步行至鸿福广场新城市酒店A座22楼; 2、乘公交车8、14、24、31、47、59到“电信局”站下,步行至鸿福广场新城市酒店A座22楼; 3、乘公交车3、14、47、X13到“上边甲”站下,步行至鸿福广场新城市酒店A座22楼;
自驾车:1、进入东莞市南城区“东莞大道”后,在“会展中心”十字路口处转入“鸿福路口”在“鸿福广场新城市酒店”停车场下; 2、进入东莞市莞城区、南城区“莞太路”后,在“鸿福路口”十字路口处转入“鸿福广场新城市酒店”停车场下; 3、进入东莞市东城区“旗峰路”后,转入“体育路”、“鸿福路”,在“鸿福路口”十字路口处转入“鸿福广场新城市酒店”停车场下; 4、进入东莞市东城区“东城西路”后,转入“体育路”、“鸿福路”,在“鸿福路口”十字路口处转入“鸿福广场新城市酒店”停车场下。
标志建筑:腾龙商务中心、鸿福楼、南城海雅百货、家乐福、沃尔玛、时尚电器、玉兰大剧院、银城酒店、南城医院。
         
 专业领域
法律顾问 刑事辩护 民商合同
公司房产 金融证券 知识产权
侵权赔偿 劳动工伤  
 网站公告
本网站聘请珠三角各界知名人士成立专家委员
三十多家知名单位祝贺本网站列百度排名领先
三十多家知名单位祝贺本网站列百度排名领先
关于设立东莞市第一、第二、第三法院公告
获得减刑的田某向东莞市中级法院赠送锦旗
获得减刑的田某向曾永前律师赠送铜匾
50多家知名企业社团热烈祝贺本网站参与百度
东莞市、中山市、广州市、深圳市看守所地址
广东省各级人民法院地址电话
请来所向曾永前律师咨询的人士提前预约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刑事辩护 > 法律法规 > 浏览正文
最高人民院关于审理走私刑事法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9年05月15 【字体: 】 

       最高人民院关于审理走私刑事法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00年9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
       第1131次会议通过 法释〔2000〕3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走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00年9月20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31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0年10月8日起施行。

                        二000年九月二十六日

  为严惩走私犯罪活动,根据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二节的规定,现就审理走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具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属于走私武器、弹药罪“情节较轻”,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走私军用子弹十发以上不满五十发的;
  (二)走私非军用枪支二支以上不满五支或者非军用子弹一百发以上不满五百发的;
  (三)走私武器、弹药虽未达到上述数量标准,但具有走私的武器、弹药被用于实施其他犯罪等恶劣情节的。
  走私武器、弹药,具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走私军用枪支一支或者军用子弹五十发以上不满一百发的;
  (二)走私非军用枪支五支以上不满十支或者非军用子弹五百发以上不满一千发的;
  (三)走私武器、弹药达到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量标准,并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具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属于走私武器、弹药罪“情节特别严重”,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军用枪支二支以上或者军用子弹一百发以上的;
  (二)走私非军用枪支十支以上或者非军用子弹一千发以上的;
  (三)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使用特种车,走私武器、弹药达到本条第二款规定的数量标准的;
  (四)走私武器、弹药达到本条第二款规定的数量标准,并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走私其他武器、弹药的,参照本条各款规定的量刑标准处罚。
  走私成套枪支散件的,以走私相应数量的枪支计;走私非成套枪支散件的,以每三十件为一套枪支散件计。
  走私管制刀具、仿真枪支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武器、弹药”的种类,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税则》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进出境物品表》的有关规定确定。
(相关资料: 司法解释1篇 相关论文1篇 实务指南)

  第二条 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货币”,是指可在国内市场流通或者兑换的人民币、境外货币。
  走私伪造的货币,总面额二千元以上不足二万元或者币量二百张(枚)以上不足二千张(枚)的,属于走私假币罪“情节较轻”,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伪造的货币,具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走私伪造的货币,总面额二万元以上不足二十万元或者币量二千张(枚)以上不足二万张(枚)的;
  (二)走私伪造的货币并流入市场,面额达到本条第二款规定的数量标准的。
  具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属于走私假币罪“情节特别严重”,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伪造的货币,总面额二十万元以上或者币量二万张(枚)以上的;
  (二)走私伪造的货币并流入市场,面额达到本条第三款第(一)项规定的数量标准的;
  (三)走私伪造的货币达到本条第三款规定的数量标准,并具有是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使用特种车进行走私等严重情节的。
  货币面额以人民币计。走私伪造的境外货币的,其面额以案发时国家外汇管理机关公布的外汇牌价折合人民币计算。
(相关资料: 实务指南)

  第三条 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三级文物二件以下的,属于走私文物罪“情节较轻”,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文物,具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二级文物二件以下或者三级文物三件以上八件以下的;
  (二)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达到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量标准,并具有造成该文物严重毁损或者无法追回等恶劣情节的。
  具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属于走私文物罪“情节特别严重”,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一级文物一件以上或者二级文物三件以上或者三级文物九件以上的;
  (二)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达到本条第二款规定的数量标准,并造成该文物严重毁损或者无法追回的;
  (三)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达到本条第二款规定的数量标准,并具有是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使用特种车进行走私等严重情节的。
(相关资料: 裁判文书1篇 实务指南)

  第四条 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珍贵动物”,是指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中的国家一、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和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一、附录二中的野生动物以及驯养繁殖的上述物种。
  走私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未达到本解释附表中(一)规定的数量标准或者走私珍贵动物制品价值十万元以下的,属于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情节较轻”,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珍贵动物及其制品,具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走私国家一、二级保护动物达到本解释附表中(一)规定的数量标准的;
  (二)走私珍贵动物制品价值十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
  (三)走私国家一、二级保护动物虽未达到本款规定的数量标准,但具有造成该珍贵动物死亡或者无法追回等恶劣情节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情节特别严重”,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国家一、二级保护动物达到本解释附表中(二)规定的数量标准的;
  (二)走私珍贵动物制品价值二十万元以上的;
  (三)走私国家一、二级保护动物达到本解释附表中(一)规定的数量标准,并造成该珍贵动物死亡或者无法追回的;
  (四)走私国家一、二级保护动物达到本解释附表中(一)规定的数量标准,并具有是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使用特种车进行走私等严重情节的。
  走私《濒危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一、附录二中的动物及其制品的,参照本解释附表中规定的同属或者同科动物的定罪量刑标准执行。
(相关资料: 司法解释1篇 地方法规1篇 裁判文书11篇 实务指南)

  第五条 刑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的“其他淫秽物品”,是指除淫秽的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书刊以外的,通过文字、声音、形象等形式表现淫秽内容的影碟、音碟、电子出版物等物品。
  走私淫秽物品达到下列数量之一的,属于走私淫秽物品罪“情节较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一)走私淫秽录像带、影碟五十盘(张)以上至一百盘(张)的;
  (二)走私淫秽录音带、音碟一百盘(张)以上至二百盘(张)的;
  (三)走私淫秽扑克、书刊、画册一百副(册)以上至二百副(册)的;
  (四)走私淫秽照片、画片五百张以上至一千张的;
  (五)走私其他淫秽物品相当于上述数量的。
  走私淫秽物品在本条第二款规定的最高数量以上不满最高数量五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淫秽物品在本条第二款规定的最高数量五倍以上,或者虽不满最高数量五倍,但具有是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使用特种车进行走私等严重情节的,属于走私淫秽物品罪“情节严重”,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走私非淫秽的影片、影碟、录像带、录音带、音碟、图片、书刊、电子出版物等物品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相关资料: 实务指南)

  第六条 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的“应缴税额”,是指进出口货物、物品应当缴纳的进出口关税和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的税额。
  走私货物、物品所偷逃的应缴税额,应当以走私行为案发时所适用的税则、税率、汇率和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计算,并以海关出具的证明为准。
  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三款规定的“对多次走私未经处理的”,是指对多次走私未经行政处罚处理的。
(相关资料: 裁判文书6篇 相关论文1篇 实务指南)

  第七条 刑法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的“保税货物”,是指经海关批准,未办理纳税手续进境,在境内储存、加工、装配后应予复运出境的货物。保税货物包括通过加工贸易、补偿贸易等方式进口的货物,以及在保税仓库、保税工厂、保税区或者免税商店内等储存、加工、寄售的货物。
(相关资料: 裁判文书2篇 实务指南)

  第八条 刑法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的“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走私进口的其他货物、物品,数额较大的”,是指明知是走私行为人而向其非法收购走私进口的其他货物、物品,应缴税额为五万元以上的。
  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国家禁止进口物品的,或者在内海、领海运输、收购、贩卖国家禁止进出口物品的,应当按照走私物品的种类,分别适用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三百四十七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走私进口的国家非禁止进口货物、物品,数额较大的,或者在内海、领海运输、收购、贩卖国家限制进出口货物、物品,数额较大,没有合法证明的,应当适用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刑法第一百五十五条第二项规定的“内海”,包括内河的入海口水域。
(相关资料: 实务指南)

  第九条 刑法第一百五十五条第(三)项规定的“固体废物”,是指国家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和国家限制进口的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国家限制进口的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的具体种类,按照《国家限制进口的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目录》执行。
  走私国家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不满十吨,或者走私国家限制进口的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偷逃应缴税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五万元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处罚。
  走私国家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十吨以上不满一百吨,或者走私国家限制进口的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偷逃应缴税额十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处罚。
  走私国家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一百吨以上,或者走私国家限制进口的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偷逃应缴税额五十万元以上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处罚。
(相关资料: 实务指南)

  第十条 单位犯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的各罪以及走私国家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分别依照本解释的有关规定处罚。
  单位犯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以及走私国家限制进口的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的,偷逃应缴税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不满七十五万元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偷逃应缴税额在七十五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五十万元的,属于情节严重,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偷逃应缴税额在二百五十万元以上的,属于情节特别严重,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附:        《关于审理走私刑事案件

           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表

 

┌────────┬────────────────┬──┬──┬──┐
│中文名     │  拉丁文名           │级 │(一)│(二)│
│        │                │别 │  │  │
├────────┼────────────────┼──┼──┼──┤
│蜂猴      │Nycticebus spp.         │Ⅰ │  3│  4│
├────────┼────────────────┼──┼──┼──┤
│熊猴      │Macaca assamensis        │Ⅰ │  2│  3│
├────────┼────────────────┼──┼──┼──┤
│台湾猴     │Macaca cyclopis         │Ⅰ │  1│  2│
├────────┼────────────────┼──┼──┼──┤
│琢尾猴     │Macaca nemestrina        │Ⅰ │  2│  3│
├────────┼────────────────┼──┼──┼──┤
│叶猴(所有种)  │Presbytis spp.         │Ⅰ │  1│  2│
├────────┼────────────────┼──┼──┼──┤
│金丝猴(所有种) │Rhinopithecus spp.       │Ⅰ │  │  1│
├────────┼────────────────┼──┼──┼──┤
│长臂猿(所有种) │Hylobates spp.         │Ⅰ │  1│  2│
├────────┼────────────────┼──┼──┼──┤
│马来熊     │Helarctos malayanus       │Ⅰ │  2│  3│
├────────┼────────────────┼──┼──┼──┤
│大熊猫     │Ailuropoda melanoleuca     │Ⅰ │  │  1│
├────────┼────────────────┼──┼──┼──┤
│紫貂      │Martes zibellina        │Ⅰ │  3│  4│
├────────┼────────────────┼──┼──┼──┤
│貂熊      │Gulo gulo            │Ⅰ │  2│  3│
├────────┼────────────────┼──┼──┼──┤
│熊狸      │Arctictis binturong       │Ⅰ │  1│  2│
├────────┼────────────────┼──┼──┼──┤
│云豹      │Neofelis nebulosa        │Ⅰ │  │  1│
├────────┼────────────────┼──┼──┼──┤
│豹       │Panthera pardus         │Ⅰ │  │  1│
├────────┼────────────────┼──┼──┼──┤
│雪豹      │Panthera uncia         │Ⅰ │  │  1│
├────────┼────────────────┼──┼──┼──┤
│虎       │Panthera tigris         │Ⅰ │  │  1│
├────────┼────────────────┼──┼──┼──┤
│亚洲象     │Elephas maximus         │Ⅰ │  │  1│
├────────┼────────────────┼──┼──┼──┤
│蒙古野驴    │Equus hemionus         │Ⅰ │  2│  3│
├────────┼────────────────┼──┼──┼──┤
│西藏野驴    │Equus kiang           │Ⅰ │  3│  5│
├────────┼────────────────┼──┼──┼──┤
│野马      │Equus przewalskii        │Ⅰ │  │  1│
├────────┼────────────────┼──┼──┼──┤
│野骆驼     │Camelus ferus (=bactrianum)   │Ⅰ │  1│  2│
├────────┼────────────────┼──┼──┼──┤
│鼷鹿      │Tragulus javanicus       │Ⅰ │  2│  3│
├────────┼────────────────┼──┼──┼──┤
│黑麂      │Muntiacus crinifrons      │Ⅰ │  1│  2│
├────────┼────────────────┼──┼──┼──┤
│白唇鹿     │Cervus albirostris       │Ⅰ │  1│  2│
├────────┼────────────────┼──┼──┼──┤
│坡鹿      │Cervus eldi           │Ⅰ │  1│  2│
├────────┼────────────────┼──┼──┼──┤
│梅花鹿     │Cervus nippon          │Ⅰ │  2│  3│
├────────┼────────────────┼──┼──┼──┤
│琢鹿      │Cervus porcinus         │Ⅰ │  2│  3│
├────────┼────────────────┼──┼──┼──┤
│麋鹿      │Elaphurus davidianus      │Ⅰ │  1│  2│
├────────┼────────────────┼──┼──┼──┤
│野牛      │Bos gaurus           │Ⅰ │  1│  2│
├────────┼────────────────┼──┼──┼──┤
│野牦牛     │Bos mutus (=grunniens)     │Ⅰ │  2│  3│
├────────┼────────────────┼──┼──┼──┤
│普氏原羚    │Procapra przewalskii      │Ⅰ │  1│  2│
├────────┼────────────────┼──┼──┼──┤
│藏羚      │Pantholops hodgsoni       │Ⅰ │  2│  3│
├────────┼────────────────┼──┼──┼──┤
│高鼻羚羊    │Saiga tatarica         │Ⅰ │  │  1│
├────────┼────────────────┼──┼──┼──┤
│扭角羚     │Budorcas taxicolor       │Ⅰ │  1│  2│
├────────┼────────────────┼──┼──┼──┤
│台湾鬣羚    │Capricornis crispus       │Ⅰ │  2│  3│
├────────┼────────────────┼──┼──┼──┤
│赤斑羚     │Naemorhedus cranbrooki     │Ⅰ │  2│  4│
├────────┼────────────────┼──┼──┼──┤
│塔尔羊     │Hemitragus jemlahicus      │Ⅰ │  2│  4│
├────────┼────────────────┼──┼──┼──┤
│北山羊     │Capra ibex           │Ⅰ │  2│  4│
├────────┼────────────────┼──┼──┼──┤
│河狸      │Castor fiber          │Ⅰ │  1│  2│
├────────┼────────────────┼──┼──┼──┤
│短尾信天翁   │Diomedea albatrus        │Ⅰ │  2│  4│
├────────┼────────────────┼──┼──┼──┤
│白腹军舰鸟   │Fregata andrewsi        │Ⅰ │  2│  4│
├────────┼────────────────┼──┼──┼──┤
│白鹳      │Ciconia ciconia         │Ⅰ │  2│  4│
├────────┼────────────────┼──┼──┼──┤
│黑鹳      │Ciconia nigra          │Ⅰ │  2│  4│
├────────┼────────────────┼──┼──┼──┤
│朱环      │Nipponia nippon         │Ⅰ │  │  1│
├────────┼────────────────┼──┼──┼──┤
│中华沙秋鸭   │Mergus squamatus        │Ⅰ │  2│  3│
├────────┼────────────────┼──┼──┼──┤
│金雕      │Aquila chrysaetos        │Ⅰ │  2│  4│
├────────┼────────────────┼──┼──┼──┤
│白肩雕     │Aquila heliaca         │Ⅰ │  2│  4│
├────────┼────────────────┼──┼──┼──┤
│玉带海雕    │Haliaeetus leucoryphus     │Ⅰ │  2│  4│
├────────┼────────────────┼──┼──┼──┤
│白尾海雕    │Haliaeetus albcilla       │Ⅰ │  2│  3│
├────────┼────────────────┼──┼──┼──┤
│虎头海雕    │Haliaeetus pelagicus      │Ⅰ │  2│  4│
├────────┼────────────────┼──┼──┼──┤
│拟兀鹫     │Pseudogyps bengalensis     │Ⅰ │  2│  4│
├────────┼────────────────┼──┼──┼──┤
│胡兀鹫     │Gypaetus barbatus        │Ⅰ │  2│  4│
├────────┼────────────────┼──┼──┼──┤
│细嘴松鸡    │Tetrao parvirostris       │Ⅰ │  3│  5│
├────────┼────────────────┼──┼──┼──┤
│斑尾榛鸡    │Tetrastes sewerzowi       │Ⅰ │  3│  5│
├────────┼────────────────┼──┼──┼──┤
│雉鹑      │Tetraophasis obscurus      │Ⅰ │  3│  5│
├────────┼────────────────┼──┼──┼──┤
│四川山鹧鸪   │Arborophila rufipectus     │Ⅰ │  3│  5│
├────────┼────────────────┼──┼──┼──┤
│海南山鹧鸪   │Arborophila ardens       │Ⅰ │  3│  5│
├────────┼────────────────┼──┼──┼──┤
│黑头角雉    │Tragopan melanocephalus     │Ⅰ │  2│  3│
├────────┼────────────────┼──┼──┼──┤
│红胸角雉    │Tragopan satyra         │Ⅰ │  2│  4│
├────────┼────────────────┼──┼──┼──┤
│灰腹角雉    │Tragopan blythii        │Ⅰ │  2│  3│
├────────┼────────────────┼──┼──┼──┤
│黄腹角雉    │Tragopan caboti         │Ⅰ │  2│  3│
├────────┼────────────────┼──┼──┼──┤
│虹雉(所有种)  │Lophophorus spp.        │Ⅰ │  2│  4│
├────────┼────────────────┼──┼──┼──┤
│褐马鸡     │Crossoptilon mantchuricum    │Ⅰ │  2│  3│
├────────┼────────────────┼──┼──┼──┤
│蓝鹇      │Lophura swinhoii        │Ⅰ │  2│  3│
├────────┼────────────────┼──┼──┼──┤
│黑颈长尾雉   │Syrmaticus humiae        │Ⅰ │  2│  4│
├────────┼────────────────┼──┼──┼──┤
│白颈长尾雉   │Syrmaticus ewllioti       │Ⅰ │  2│  4│
├────────┼────────────────┼──┼──┼──┤
│黑长尾雉    │Syrmaticus mikado        │Ⅰ │  2│  4│
├────────┼────────────────┼──┼──┼──┤
│孔雀雉     │Polyplectron bicalcaratum    │Ⅰ │  2│  3│
├────────┼────────────────┼──┼──┼──┤
│绿孔雀     │Pavo muticus          │Ⅰ │  2│  3│
├────────┼────────────────┼──┼──┼──┤
│黑颈鹤     │Grus nigricollis        │Ⅰ │  2│  3│
├────────┼────────────────┼──┼──┼──┤
│白头鹤     │Grus monacha          │Ⅰ │  2│  3│
├────────┼────────────────┼──┼──┼──┤
│丹顶鹤     │Grus japonensis         │Ⅰ │  2│  3│
├────────┼────────────────┼──┼──┼──┤
│白鹤      │Grus leucogeranus        │Ⅰ │  2│  3│
├────────┼────────────────┼──┼──┼──┤
│赤颈鹤     │Grus antigone          │Ⅰ │  1│  2│
├────────┼────────────────┼──┼──┼──┤
│鸨(所有种)   │Otis spp.            │Ⅰ │  4│  6│
├────────┼────────────────┼──┼──┼──┤
│遗鸥      │Larus relictus         │Ⅰ │  2│  4│
├────────┼────────────────┼──┼──┼──┤
│四爪陆龟    │Testudo horsfieldi       │Ⅰ │  4│  8│
├────────┼────────────────┼──┼──┼──┤
│蜥鳄      │Shinisaurus crocodilurus    │Ⅰ │  2│  4│
├────────┼────────────────┼──┼──┼──┤
│巨蜥      │Varanus salvator        │Ⅰ │  2│  4│
├────────┼────────────────┼──┼──┼──┤
│蟒       │Python molurus         │Ⅰ │  2│  4│
├────────┼────────────────┼──┼──┼──┤
│扬子鳄     │Alligator sinensis       │Ⅰ │  1│  2│
├────────┼────────────────┼──┼──┼──┤
│中华蛩蠊    │Galloisiana sinensis      │Ⅰ │  3│  6│
├────────┼────────────────┼──┼──┼──┤
│金斑喙风蝶   │Teinopalpus aureus       │Ⅰ │  3│  6│
├────────┼────────────────┼──┼──┼──┤
│短尾猴     │Macaca arctoides        │Ⅱ │  6│ 10│
├────────┼────────────────┼──┼──┼──┤
│猕猴      │Macaca mulatta         │Ⅱ │  6│ 10│
├────────┼────────────────┼──┼──┼──┤
│藏酋猴     │Macaca thibetana        │Ⅱ │  6│ 10│
├────────┼────────────────┼──┼──┼──┤
│穿山甲     │Manis pentadactyla       │Ⅱ │  8│ 16│
├────────┼────────────────┼──┼──┼──┤
│豺       │Cuon alpinus          │Ⅱ │  4│  6│
├────────┼────────────────┼──┼──┼──┤
│黑熊      │Selenarctos thibetanus     │Ⅱ │  3│  5│
├────────┼────────────────┼──┼──┼──┤
│棕熊(包括马熊) │Ursus arctos(U. a. pruinosus)  │Ⅱ │  3│  5│
├────────┼────────────────┼──┼──┼──┤
│小熊猫     │Ailurus fulgens         │Ⅱ │  3│  5│
├────────┼────────────────┼──┼──┼──┤
│石貂      │Martes foina          │Ⅱ │  4│ 10│
├────────┼────────────────┼──┼──┼──┤
│黄喉貂     │Martes flavigula        │Ⅱ │  4│ 10│
├────────┼────────────────┼──┼──┼──┤
│斑林狸     │Pronodon pardicolor       │Ⅱ │  4│  8│
├────────┼────────────────┼──┼──┼──┤
│大灵猫     │Viverra zibetha         │Ⅱ │  3│  5│
├────────┼────────────────┼──┼──┼──┤
│小灵猫     │Viverricula indica       │Ⅱ │  4│  8│
├────────┼────────────────┼──┼──┼──┤
│草原斑猫    │Felis lybica (=silvestris)   │Ⅱ │  4│  8│
├────────┼────────────────┼──┼──┼──┤
│荒漠猫     │Felis bieti           │Ⅱ │  4│ 10│
├────────┼────────────────┼──┼──┼──┤
│丛林猫     │Felis chaus           │Ⅱ │  4│  8│
├────────┼────────────────┼──┼──┼──┤
│猞猁      │Felis lynx           │Ⅱ │  2│  3│
├────────┼────────────────┼──┼──┼──┤
│兔狲      │Felis manul           │Ⅱ │  3│  5│
├────────┼────────────────┼──┼──┼──┤
│金猫      │Felis temmincki         │Ⅱ │  4│  8│
├────────┼────────────────┼──┼──┼──┤
│渔猫      │Felis viverrinus        │Ⅱ │  4│  8│
├────────┼────────────────┼──┼──┼──┤
│麝(所有种)   │Moschus spp.          │Ⅱ │  3│  5│
├────────┼────────────────┼──┼──┼──┤
│河麂      │Hydropotes inermis       │Ⅱ │  4│  8│
├────────┼────────────────┼──┼──┼──┤
│马鹿(含白臀鹿) │Cervus elaphus (C.e. macneilli) │Ⅱ │  4│  6│
├────────┼────────────────┼──┼──┼──┤
│水鹿      │Cervus unicolor         │Ⅱ │  3│  5│
├────────┼────────────────┼──┼──┼──┤
│驼鹿      │Alces alces           │Ⅱ │  3│  5│
├────────┼────────────────┼──┼──┼──┤
│黄羊      │Procapra gutturosa       │Ⅱ │  8│ 15│
├────────┼────────────────┼──┼──┼──┤
│藏原羚     │Procapra picticaudata      │Ⅱ │  4│  8│
├────────┼────────────────┼──┼──┼──┤
│鹅喉羚     │Gazella subgutturosa      │Ⅱ │  4│  8│
├────────┼────────────────┼──┼──┼──┤
│鬣羚      │Capricornis sumatraensis    │Ⅱ │  3│  4│
├────────┼────────────────┼──┼──┼──┤
│斑羚      │Naemorhedus goral        │Ⅱ │  4│  8│
├────────┼────────────────┼──┼──┼──┤
│岩羊      │Pseudois nayaur         │Ⅱ │  4│  8│
├────────┼────────────────┼──┼──┼──┤
│盘羊      │Ovis ammon           │Ⅱ │  3│  5│
├────────┼────────────────┼──┼──┼──┤
│海南兔     │Lepus peguensis hainanus    │Ⅱ │  6│ 10│
├────────┼────────────────┼──┼──┼──┤
│雪兔      │Lepus timidus          │Ⅱ │  6│ 10│
├────────┼────────────────┼──┼──┼──┤
│塔里木兔    │Lepus yarkandensis       │Ⅱ │ 20│ 40│
├────────┼────────────────┼──┼──┼──┤
│巨松鼠     │Ratufa bicolor         │Ⅱ │  6│ 10│
├────────┼────────────────┼──┼──┼──┤
│角辟鹈     │Podiceps auritus        │Ⅱ │  6│ 10│
├────────┼────────────────┼──┼──┼──┤
│赤颈辟鹈    │Podiceps grisegena       │Ⅱ │  6│  8│
├────────┼────────────────┼──┼──┼──┤
│鹈鹕(所有种)  │Pelecanus spp.         │Ⅱ │  4│  8│
├────────┼────────────────┼──┼──┼──┤
│鲣鸟(所有种)  │Sula spp.            │Ⅱ │  6│ 10│
├────────┼────────────────┼──┼──┼──┤
│海鸬鹚     │Phalacrocorax pelagicus     │Ⅱ │  4│  8│
├────────┼────────────────┼──┼──┼──┤
│黑颈鸬鹚    │Phalacrocorax niger       │Ⅱ │  4│  8│
├────────┼────────────────┼──┼──┼──┤
│黄嘴白鹭    │Egretta eulophotes       │Ⅱ │  6│ 10│
├────────┼────────────────┼──┼──┼──┤
│岩鹭      │Egretta sacra          │Ⅱ │  6│ 20│
├────────┼────────────────┼──┼──┼──┤
│海南虎斑    │Gorsachius magnificus      │Ⅱ │  6│ 10│
├────────┼────────────────┼──┼──┼──┤
│小苇      │Ixbrychus minutus        │Ⅱ │  6│ 10│
├────────┼────────────────┼──┼──┼──┤
│彩鹳      │Ibis leucocephalus       │Ⅱ │  3│  4│
├────────┼────────────────┼──┼──┼──┤
│白环      │Threskiornis aethiopicus    │Ⅱ │  4│  8│
├────────┼────────────────┼──┼──┼──┤
│黑环      │Pseudibis papillosa       │Ⅱ │  4│  8│
├────────┼────────────────┼──┼──┼──┤
│彩环      │Plegadis falcinellus      │Ⅱ │  4│  8│
├────────┼────────────────┼──┼──┼──┤
│白琵鹭     │Platalea leucorodia       │Ⅱ │  4│  8│
├────────┼────────────────┼──┼──┼──┤
│黑脸琵鹭    │Platalea ninor         │Ⅱ │  4│  8│
├────────┼────────────────┼──┼──┼──┤
│红胸黑雁    │Branta ruficollis        │Ⅱ │  4│  8│
├────────┼────────────────┼──┼──┼──┤
│白额雁     │Anser albifrons         │Ⅱ │  6│ 10│
├────────┼────────────────┼──┼──┼──┤
│天鹅(所有种)  │Cygnus spp.           │Ⅱ │  6│ 10│
├────────┼────────────────┼──┼──┼──┤
│鸳鸯      │Aix galericulata        │Ⅱ │  6│ 10│
├────────┼────────────────┼──┼──┼──┤
│其它鹰类    │(Accipitridae)         │Ⅱ │  4│  8│
├────────┼────────────────┼──┼──┼──┤
│隼科(所有种)  │Falconidae           │Ⅱ │  6│ 10│
├────────┼────────────────┼──┼──┼──┤
│黑琴鸡     │Lyrurus tetrix         │Ⅱ │  4│  8│
├────────┼────────────────┼──┼──┼──┤
│柳雷鸟     │Lagopus lagopus         │Ⅱ │  4│  8│
├────────┼────────────────┼──┼──┼──┤
│岩雷鸟     │Lagopus mutus          │Ⅱ │  6│ 10│
├────────┼────────────────┼──┼──┼──┤
│镰翅鸡     │Falcipennis falcipennis     │Ⅱ │  3│  4│
├────────┼────────────────┼──┼──┼──┤
│花尾榛鸡    │Tetrastes bonasia        │Ⅱ │ 10│ 20│
├────────┼────────────────┼──┼──┼──┤
│雪鸡(所有种)  │Tetraogallus spp.        │Ⅱ │ 10│ 20│
├────────┼────────────────┼──┼──┼──┤
│血雉      │Ithaginis cruentus       │Ⅱ │  4│  6│
├────────┼────────────────┼──┼──┼──┤
│红腹角雉    │Tragopan temminckii       │Ⅱ │  4│  6│
├────────┼────────────────┼──┼──┼──┤
│藏马鸡     │Crossoptilon crossoptilon    │Ⅱ │  4│  6│
├────────┼────────────────┼──┼──┼──┤
│蓝马鸡     │Crossoptilon aurtum       │Ⅱ │  4│ 10│
├────────┼────────────────┼──┼──┼──┤
│黑鹇      │Lophura leucomelana       │Ⅱ │  6│  8│
├────────┼────────────────┼──┼──┼──┤
│白鹇      │Lophura nycthemera       │Ⅱ │  6│ 10│
├────────┼────────────────┼──┼──┼──┤
│原鸡      │Gallus gallus          │Ⅱ │  6│  8│
├────────┼────────────────┼──┼──┼──┤
│勺鸡      │Pucrasia macrolopha       │Ⅱ │  6│  8│
├────────┼────────────────┼──┼──┼──┤
│白冠长尾雉   │Syrmaticus reevesii       │Ⅱ │  4│  6│
├────────┼────────────────┼──┼──┼──┤
│锦鸡(所有种)  │Chrysolophus spp.        │Ⅱ │  4│  8│
├────────┼────────────────┼──┼──┼──┤
│灰鹤      │Grus grus            │Ⅱ │  4│  8│
├────────┼────────────────┼──┼──┼──┤
│沙丘鹤     │Grus canadensis         │Ⅱ │  4│  8│
├────────┼────────────────┼──┼──┼──┤
│白枕鹤     │Grus vipio           │Ⅱ │  4│  8│
├────────┼────────────────┼──┼──┼──┤
│蓑羽鹤     │Anthropoides virgo       │Ⅱ │  6│ 10│
├────────┼────────────────┼──┼──┼──┤
│长脚秧鸡    │Crex crex            │Ⅱ │  6│ 10│
├────────┼────────────────┼──┼──┼──┤
│姬田鸡     │Porzana parva          │Ⅱ │  6│ 10│
├────────┼────────────────┼──┼──┼──┤
│棕背田鸡    │Porzana bicolor         │Ⅱ │  6│ 10│
├────────┼────────────────┼──┼──┼──┤
│花田鸡     │Coturnicops noveboracensis   │Ⅱ │  6│ 10│
├────────┼────────────────┼──┼──┼──┤
│铜翅水雉    │Metopidius indicus       │Ⅱ │  6│ 10│
├────────┼────────────────┼──┼──┼──┤
│小杓鹬     │Numenius borealis        │Ⅱ │  8│ 15│
├────────┼────────────────┼──┼──┼──┤
│小青脚鹬    │Tringa guttifer         │Ⅱ │  6│ 10│
├────────┼────────────────┼──┼──┼──┤
│灰燕行     │Glareola lactea         │Ⅱ │  6│ 10│
├────────┼────────────────┼──┼──┼──┤
│小鸥      │Larus minutus          │Ⅱ │  6│ 10│
├────────┼────────────────┼──┼──┼──┤
│黑浮鸥     │Chlidonias niger        │Ⅱ │  6│ 10│
├────────┼────────────────┼──┼──┼──┤
│黄嘴河燕鸥   │Sterna aurantia         │Ⅱ │  6│ 10│
├────────┼────────────────┼──┼──┼──┤
│黑嘴端凤头燕鸥 │Thalasseus zimmermanni     │Ⅱ │  4│  8│
├────────┼────────────────┼──┼──┼──┤
│黑腹沙鸡    │Pterocles orientalis      │Ⅱ │  4│  8│
├────────┼────────────────┼──┼──┼──┤
│绿鸠(所有种)  │Treron spp.           │Ⅱ │  6│  8│
├────────┼────────────────┼──┼──┼──┤
│黑颏果鸠    │Ptilinopus leclancheri     │Ⅱ │  6│ 10│
├────────┼────────────────┼──┼──┼──┤
│皇鸠(所有种)  │Ducula spp.           │Ⅱ │  6│ 10│
├────────┼────────────────┼──┼──┼──┤
│斑尾林鸽    │Columba palumbus        │Ⅱ │  6│ 10│
├────────┼────────────────┼──┼──┼──┤
│鹃鸠(所有种)  │Macropygia spp.         │Ⅱ │  6│ 10│
├────────┼────────────────┼──┼──┼──┤
│鹦鹉科(所有种) │Psittacidae.          │Ⅱ │  6│ 10│
├────────┼────────────────┼──┼──┼──┤
│鸦鹃(所有种)  │Centropus spp.         │Ⅱ │  6│ 10│
├────────┼────────────────┼──┼──┼──┤
│号形目(所有种) │STRIGIFORMES          │Ⅱ │  6│ 10│
├────────┼────────────────┼──┼──┼──┤
│灰喉针尾雨燕  │Hirundapus cochinchinensis   │Ⅱ │  6│ 10│
├────────┼────────────────┼──┼──┼──┤
│凤头雨燕    │Hemiprocne longipennis     │Ⅱ │  6│ 10│
├────────┼────────────────┼──┼──┼──┤
│橙胸咬鹃    │Harpactes oreskios       │Ⅱ │  6│ 10│
├────────┼────────────────┼──┼──┼──┤
│蓝耳翠鸟    │Alcedo meninting        │Ⅱ │  6│ 10│
├────────┼────────────────┼──┼──┼──┤
│鹳嘴翠鸟    │Pelargopsis capensis      │Ⅱ │  6│ 10│
├────────┼────────────────┼──┼──┼──┤
│黑胸蜂虎    │Merops leschenaulti       │Ⅱ │  6│ 10│
├────────┼────────────────┼──┼──┼──┤
│绿喉蜂虎    │Merops orientalis        │Ⅱ │  6│ 10│
├────────┼────────────────┼──┼──┼──┤
│犀鸟科(所有种) │Bucertidae           │Ⅱ │  4│  8│
├────────┼────────────────┼──┼──┼──┤
│白腹黑啄木鸟  │Dryocopus javensis       │Ⅱ │  6│ 10│
├────────┼────────────────┼──┼──┼──┤
│阔嘴鸟科(所有种)│Eurylaimidae          │Ⅱ │  6│ 10│
├────────┼────────────────┼──┼──┼──┤
│八色鸫科(所有种)│Pittidae            │Ⅱ │  6│ 10│
├────────┼────────────────┼──┼──┼──┤
│凹甲陆龟    │Manouria impressa        │Ⅱ │  6│ 10│
├────────┼────────────────┼──┼──┼──┤
│大壁虎     │Gekko gecko           │Ⅱ │ 10│ 20│
├────────┼────────────────┼──┼──┼──┤
│虎纹蛙     │Rana tigrina          │Ⅱ │ 100│ 200│
├────────┼────────────────┼──┼──┼──┤
│伟铗      │Atlasjapyx atlas        │Ⅱ │  6│ 10│
├────────┼────────────────┼──┼──┼──┤
│尖板曦箭蜓   │Heliogomphus retroflexus    │Ⅱ │  6│ 10│
├────────┼────────────────┼──┼──┼──┤
│宽纹北箭蜓   │Ophiogomphus spinicorne     │Ⅱ │  6│ 10│
├────────┼────────────────┼──┼──┼──┤
│中华缺翅虫   │Zorotypus sinensis       │Ⅱ │  6│ 10│
├────────┼────────────────┼──┼──┼──┤
│墨脱缺翅虫   │Zorotypus medoensis       │Ⅱ │  6│ 10│
├────────┼────────────────┼──┼──┼──┤
│拉步甲     │Carabus (Coptolabrus)      │Ⅱ │  6│ 10│
│        │lafossei            │  │  │  │
├────────┼────────────────┼──┼──┼──┤
│硕步甲     │Carabus (Apotopterus) davidi  │Ⅱ │  6│ 10│
├────────┼────────────────┼──┼──┼──┤
│彩臂金龟(所有种)│Cheirotonus spp.        │Ⅱ │  6│ 10│
├────────┼────────────────┼──┼──┼──┤
│叉犀金龟    │Allomyrina davidis       │Ⅱ │  6│ 10│
├────────┼────────────────┼──┼──┼──┤
│双尾褐凤蝶   │Bhutanitis mansfieldi      │Ⅱ │  6│ 10│
├────────┼────────────────┼──┼──┼──┤
│三尾褐凤蝶   │Bhutanitis thaidina       │Ⅱ │  6│ 10│
│        │dongchuanensis         │  │  │  │
├────────┼────────────────┼──┼──┼──┤
│中华虎凤蝶   │Luehdorfia chinensis      │Ⅱ │  6│ 10│
│        │huashanensis          │  │  │  │
├────────┼────────────────┼──┼──┼──┤
│阿波罗绢蝶   │Parnassius apollo        │Ⅱ │  6│ 10│
└────────┴────────────────┴──┴──┴──┘

本篇法规中“有关走私固体废物犯罪的规定”已被《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走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发布日期:2006年11月14日 实施日期:2006年11月16日)停止执行

 

更多精彩请登陆东莞律师服务网、东莞法律咨询网:www.dg148.net, www.dg148.net   

   曾永前律师,国家司法部注册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广东省、东莞市律师协会会员。具备复合型知识能力和扎实的律师实务专长,事不避难、勇于担当,擅长办理法律顾问、经济民商、知识产权、刑事辩护等复杂疑难法律事务。成功办理的千余件典型案件广受瞩目,赢得各方赞许,深受社会好评和当事人信任。民商经济案件的胜诉率97%以上,共挽回经济损失9.5亿元。为百余位刑事案件当事人解决无罪释放、免予处罚、撤销案件、取保候审、缓刑减刑、监外执行等。开展法制讲座三百多场次,创建东莞律师服务网、东莞法律咨询网,担任法律百事通、无线城市法务通战略合作伙伴,在报刊杂志发表法律文章二百多篇,担任四十多家单位常年法律顾问。

曾永前律师执业理念:
以实力维护权益    用实绩报答信任
受君托忠君事    言必行行必果

曾永前律师办公地址:东莞市南城区莞太路63号鸿福广场A座鸿福商务写字楼22楼    广东宏尚律师事务所
曾永前律师咨询热线:13415986226、13377787158
办公电话:0769-23039552    QQ:763096604
传真:0769-22029108    Email:zengyongqian@126.com
曾永前律师公益网址:www.dg148.net ,   www.dg148.net

 
Tags:东莞律师
 友情链接
百度点击申请点击申请点击申请点击申请点击申请点击申请
东莞律师服务网、曾永前律师团网 版权所有  粤ICP备10003594号    网址:dg148.net 联系人:曾律师 技术支持:天野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