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的借贷纠纷,债务人到期不还钱的,债权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回欠款。可是债权人主张债权需要提供证据,具体包括证明原被告身份的证据、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有担保人的还需要提交担保人的信息等。下面的证据材料一览表,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民间借贷纠纷案所需证据
当事人诉讼主体适格的证据
1. 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出借款项时保留借款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很有必要);
2. 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工商登记档案,社团法人登记证等;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3. 当事人信息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及时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4. 如列借款人时任配偶为被告的,还应提交相应夫妻婚姻关系证明材料(结婚证等);
5. 担保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主体登记资料、单位名称、联系方式。
证明借贷担保关系存在的证据
1. 制作证据清单,证据清单上应载明证据的名称,证明内容、原件or复印件、页码,方便案件审理;
2. 应尽量提供借款合同、还款计划书、还款承诺书等能显示出借贷合意的书面凭证。如没有借款合同、借条等书证的,应尽量提供能证明借贷关系成立的其他证据,包括不限于证明借款发生时间、地点、交付金额、经办人员等与借款有关的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无利害关系人的证人证言等证据或线索材料;
3. 应提供银行转账明细、微信转账明细、支付宝转账明细等证明款项交付的凭证。主张现金交付的,应提供借条、收条等对方认可款项收到的证据;
4. 有担保人的,应提供担保合同等证明担保事实存在的证据。涉及公司为他人担保的,有股东会、董事会决议的应予以提供;
5. 有抵押、质押的应提供相应担保合同,办理登记手续的应提供相应权利凭证;
6. 应尽量提供相应征信报告等证明资金并非来源于金融机构贷款的证据。
证明诉讼请求的证据
提供诉讼请求中要求支付的本金及利息数额的计算清单,载明起算日及截止日期及利息计算标准等,以免法官发问时手忙脚乱答不出来。
诉讼财产保全所需的证据材料
1. 应提供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书并预交案件受理费和保全费;
2. 应提供被保全人名下明确的财产信息或具体的财产线索(含银行账户、公司股权、不动产、车辆、股票等);
3. 根据法院要求提供适格的财产保全担保。
诉讼时效证明
1. 应提供还款催收通知书、催收短信、催收电话录音等,以及催收意思到达对方主体的身份证明;
2. 应提供债务人出具的还款计划或者还款承诺书等。
注意:遇到案件比较复杂,涉及金额比较大的,可以委托专业人员协助取证和诉讼,从而最大程度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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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永前律师,国家司法部注册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广东省、东莞市律师协会会员。具备复合型知识能力和扎实的律师实务专长,事不避难、勇于担当,擅长办理法律顾问、经济民商、知识产权、刑事辩护等复杂疑难法律事务。成功办理的千余件典型案件广受瞩目,赢得各方赞许,深受社会好评和当事人信任。民商经济案件的胜诉率97%以上,共挽回经济损失9.5亿元。为百余位刑事案件当事人解决无罪释放、免予处罚、撤销案件、取保候审、缓刑减刑、监外执行等。开展法制讲座三百多场次,创建东莞律师服务网、东莞法律咨询网,担任法律百事通、无线城市法务通战略合作伙伴,在报刊杂志发表法律文章二百多篇,担任四十多家单位常年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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