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买卖交易流程冗长而复杂,在领取收件收据到买受方真正取得不动产权还需经过至少10多个工作日,而在这“漫长难熬”的等待期内——交易的房子可能面临被查封的风险!
遇到这样的情况,买受方要吃哑巴亏吗?律师告诉您要关注以下法律问题:
如果是支付了全部房价款,则需提供支付全额房款的证明(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转账凭证等支付依据)。
如果是实际占有了交易房屋,则需提供房屋已交付的相关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房屋交接书、支付了水电煤、物业管理费等书面依据。
做到了上述两点,且买受方没有过错责任,则可向执行法院提出执行异议,解除对上述房地产的查封、扣押、冻结。
只有这样,才能最好的保障我们自身的利益。
毕竟在今天这个时代,经济条件关乎着我们每个人的幸福,要是没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比说是买房生活,就连看似坚固的感情都保不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