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发生房产纠纷需要哪些证据?这里都列全了:
房产归属纠纷:
1.房屋产权凭证;
2.房屋来源(买卖、继承、析产、受赠等)的证明;
3.共有房产形成(共同投资建造、翻建、购买、继承、受赠等)的证明;
4.房产登记变更(等级、变更登记、产权转移等)的证据;
5.房屋使用、管理、收益情况证明;
6.交纳房地产税人的姓名及纳税时间、金额、票据等;
7.其他证据。
买房合同纠纷:
2.房屋买卖合同及公证书;
3.有关机关批准买卖房屋的文件;
4.关于房屋交付情况的证明;
5.买卖双方交付、收取放款的凭证;
6.买主身份、买房用途及房籍情况的证明;
7.共有房屋的其他共有人放弃优先购买权和同意出卖房屋的证据;
8.出租房屋的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证据;
9.其他证据。
预售合同纠纷:
1.商品预售合同关系的证据
(1)商品房预售合同及其等级备案情况的证据;
(2)商品房预售项目的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2.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据
(1)支付购房款数额、时间、方式或者未足额支付、拖欠购房款的证据;
(2)交付房屋和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或者未能交付房屋和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的原因、理由的证据;
(3)商品房的质量、面积情况或者提出异议的证据。
3.其他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
拆迁安置补偿纠纷:
1.拆迁补偿安置合同、协议;
2.拆迁人应提交房屋拆迁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房屋拆迁公告等证据;
3.委托拆迁的,应提交委托拆迁合同、协议;
4.被拆迁人应提交被拆迁建设物的面积、结构、附属物等证据;
5.被拆迁人应提交家庭人员户籍材料;
6.被拆迁人已经回迁的,应提交回迁房屋状况的证据;
7.支付或者领取临时安置补助费和其他有关费用的证据;
8.强制拆迁的,提交实行强制拆迁的原因、理由、实施情况的证据;
9.其他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
租房合同纠纷:
1.租赁合同关系的证据
(1)租赁合同、协议;
(2)出租房屋的权属证明、租赁登记资料;
(3)出租公有房屋的,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据;
(1)出租人不按合同约定交付房屋、要求承租人提前退房的证据;
(2)承租人不按合同约定接受房屋或者拒交迟交租金、私自拆改房屋、擅自转租转借房屋、改变房屋用途、利用房屋进行非法活动的证据;
(3)出租房屋毁损或者倒塌而出租人拒绝修缮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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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永前律师,国家司法部注册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广东省、东莞市律师协会会员。具备复合型知识能力和扎实的律师实务专长,事不避难、勇于担当,擅长办理法律顾问、经济民商、知识产权、刑事辩护等复杂疑难法律事务。成功办理的千余件典型案件广受瞩目,赢得各方赞许,深受社会好评和当事人信任。民商经济案件的胜诉率97%以上,共挽回经济损失9.5亿元。为百余位刑事案件当事人解决无罪释放、免予处罚、撤销案件、取保候审、缓刑减刑、监外执行等。开展法制讲座三百多场次,创建东莞律师服务网、东莞法律咨询网,担任法律百事通、无线城市法务通战略合作伙伴,在报刊杂志发表法律文章二百多篇,担任四十多家单位常年法律顾问。
曾永前律师执业理念:以实力维护权益 用实绩报答信任受君托忠君事 言必行行必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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