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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关于离婚抚养权规定的三个要点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1年12月22 【字体: 】 
 孩子的健康成长离不开父母的呵护

但当父母走上离婚的道路

孩子的抚养权会成为焦点

夫妻间的子女争夺战经常上演

孩子到底归谁?

 

学历高、条件好就一定能获得孩子的抚养权吗?

 

202111日即将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给出了答案。

 

律师解读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该条与现行《婚姻法》的规定相比,最大的变化是设置了3个年龄段,更具有可操作性。

第一个阶段是“两周岁以内的子女”,法律规定“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那一定是由母亲抚养吗?答案当然是不一定,法律只是规定了一般情况下是由母亲抚养。现实中会存在特殊情况,比如母亲此时患有重疾,生命堪忧没有精力照看子女,或者母亲患有精神疾病,有可能发病时伤害子女等。此时,子女不宜由母亲抚养。

第二个阶段是“已满两周岁、未满八周岁的子女”,法律规定“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来确定孩子抚养权归属,改变了以往可能还会考虑父母双方利益的做法,完全站在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身心健康成长的角度。那如何体现“最有利”这一原则呢?律师裁判时会对父母双方的情况进行比较,比如是否有稳定的居住环境和经济条件让子女生活无忧、是否具有正确的教育理念、是否有良好的品行、有无可能影响未成年子女身心健康的不良嗜好和言行、是否有家庭暴力倾向、老人帮助照顾未成年子女的参与度等,都是律师衡量的标准。

第三个阶段是“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法律规定“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也就是说,当父母双方争执不下时,要让未成年人自己向律师表达自己内心的真实愿望,因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对父母离婚产生的影响,已经有了识别、判断和预期能力,可以自己独立做出更愿与谁一起生活的真实意思表示,该意愿将是律师确定孩子抚养权归属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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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永前律师,国家司法部注册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广东省、东莞市律师协会会员。具备复合型知识能力和扎实的律师实务专长,事不避难、勇于担当,擅长办理法律顾问、经济民商、知识产权、刑事辩护等复杂疑难法律事务。成功办理的千余件典型案件广受瞩目,赢得各方赞许,深受社会好评和当事人信任。民商经济案件的胜诉率97%以上,共挽回经济损失9.5亿元。为百余位刑事案件当事人解决无罪释放、免予处罚、撤销案件、取保候审、缓刑减刑、监外执行等。开展法制讲座三百多场次,创建东莞律师服务网、东莞法律咨询网,担任法律百事通、无线城市法务通战略合作伙伴,在报刊杂志发表法律文章二百多篇,担任四十多家单位常年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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